-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6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7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地摊经济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7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地摊经济的提案)
尊敬的王振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管理工作的关注及针对规范地摊经济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规范管理地摊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地摊经济缘起
地摊经济是城市的一种边缘经济,一直是影响市容环境的关键因素,但地摊经济有其独特优势,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2020年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 。6月1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又重新回归大众的视野,多个省份、城市先后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这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疫情带来的经济负面影响。然而其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
今年6月9日,滕州市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便民游商疏导场所设置管理的意见》以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通过便民游商疏导场所的合理设置和长效规范管理,实现治理占道经营和满足群众需求相统一、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双促进的工作目标。
二、地摊经济的现状和问题
(一)优势方面:一是创业门槛低,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没有太高的学历、技能要求,很多人支个小摊、打开私家车后备箱就能卖货;失败风险低,船小好调头,从业者即便失利也能迅速“满血复活;二是发展"地摊经济",摊主经营费用低,没有转手费,没有装修费,没有铺面租金压力,没有雇员工资压力,不用交税,既降低了商户运营成本,也增强了消费市场主体活力。能让居民拥有更多选择,享受更多实惠;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就业难题,因疫情影响而失去工作岗位的群众通过摆地摊实现灵活就业。
(二)弊端方面:一是交通环境影响。地摊在丰富市场,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您提出的关于奎文市场周边副街和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原书院小学)右侧道路存在的占道经营,造成了阻碍交通、脏乱差等环境问题,干扰了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商贩间争夺摆卖地盘,摊贩与城管之间愈演愈烈的矛盾,周边商铺对商贩的敌意与无可奈何,都造成一定的社会矛盾。更有一些城市发生暴力事件。
三、整改情况
王委员提出建议都非常中肯,给我们对地摊游商的管理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滕州市刚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便民游商疏导场所设置管理的意见》中,对管理作出如下要求:
坚持责权利统一,建立“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建设管理责任落实机制。
1.各街道对辖区内便民游商疏导场所的设置和管理负总责。便民游商疏导场所设置可灵活选择建设管理主体,可委托第三方实施,也可由所在社区村居组织实施。
2.建设管理主体要对临时疏导点用水、用电、垃圾分类、卫生保洁等配套设施进行统一规范,协助解决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3.各街道要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完善管理细则,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坚持教育、引导、整改、处罚、惩戒相结合的“五步工作法”
确保经营规范有序。
4.建立完善摊位退出机制,针对多摊位经营、私自转租、出售伪劣食品、高声叫卖、排挤其他摊主、越线经营、“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两次通报仍未改正的,街道和管理单位有权将其清退,并列入临时疏导点经营者负面清单。
各街道根据本辖区实际,在充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便民摊点设置的方案,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设置申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备案后施行。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一定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属地街道共同管理“地摊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