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3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17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第二期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第二期

 葡萄从开花到成熟需要2-3个月,而扔掉只需1

蔬菜种植前的育苗需要1个月左右,而扔掉只需1

玉米从播种到成熟需要2个月以上,而扔掉只需1

出海捕鱼最久需达6个月,而扔掉只需1……

    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粒粒粮食走过的每一步,都凝聚着无数人的汗水和辛劳。

    请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现发布第二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望全市餐饮单位自觉向“红榜”看齐,广大消费者能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红榜

一、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餐厅

上榜理由:利用餐厅电视、LED屏循环滚动播放“即使生活一天天好了,也没有任何权利浪费”等杜绝餐饮浪费字样内容的视频、标语;在餐厅显著位置、餐桌上张贴、摆放“文明餐桌、厉行节约”等宣传标识,引导效果较好。

二、山东省滕州市南沙河镇冯庄小学

上榜理由:制定学校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在餐厅张贴反对浪费、光盘行动,勤俭节约的标识和宣传用语,营造“珍惜粮食”的食堂文化;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讲解反对食品浪费的重要性。安排学生老师巡餐,值班,杜绝食品浪费。

三、滕州市羊庄镇庄里小学

上榜理由:制定学校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安排学生老师巡餐,值班,杜绝食品浪费;开展“勤俭节约不浪费、移风易俗好处多”主题活动,发布《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我们倡议做到这

黑榜

一、滕州市北街回味鸭血粉丝汤店

上榜理由: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滕州市羊庄步犀鞋面馆

上榜理由: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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