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7
- 主题分类:检查标准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 标 题: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工作遵循,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聚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两大主题,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推进食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党100周年开好局、起好步。
一、强化风险排查防控
1.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析和预警。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排查,指导建立重点监管食品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深挖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风险防控、舆情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2.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舆情反映、投诉举报等涉及问题,开展大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按照“查点控面”原则,对问题企业查清风险根源,依法处置到位;对相关企业视情采取集体约谈、风险警示、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隐患。
3.持续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指导各镇街监管所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类别、生产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检查情况,动态更新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企业自查率和自查风险报告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100%。
5.大力推行体系管理。督促企业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引导高风险、规模以上、生产聚集区等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IS0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用体系预防和控制危害食品安全的有害因素,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推进食品标准实施。督促企业落实明标、对标、合标的“三标”责任,建立标准管理体系,制定执行标准清单,明晰各环节依据的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产卫生规范标准,严格对照标准开展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
7.推进建立完善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建立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留存追溯信息。
8.配合做好进口冷链和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食品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9.强化日常监管,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对抽检不合格企业、高风险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区(市)局负责对辖区企业、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试点实施第三方专业机构体系检查评估工作,在不断扩大检查评价范围基础上,大力强化现场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10.强化监督检查问题后处置。责令问题生产者彻底整改,开展跟踪检查验收,确保问题处置率100%,形成监管闭环。对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依法查处。
11.开展许可后飞行检查。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职能全面划转下放的实际,组织开展对市、区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后的针对性监督抽查工作,掌握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质量,把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关。
四、加强重点问题精准治理
14.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治理。根据省局部署开展好食品添加剂“两超”、塑化剂污染调研,分析原因,严防问题反弹。年内市局重点抓好方便食品、冷冻饮品微生物超标等问题治理。以总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各区(市)局自主对当地突出风险问题开展整治。
1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指导,组织开展“食安专家进企业”,深入食品生产一线,通过专家对食品安全风险把脉问诊,对多发易发问题进行专家会商,出台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指导帮助冷冻饮品、方便食品、桶(瓶)装饮用水等生产企业解决微生物超标方面的食品安全疑难问题。
16.突出抽检针对性,强化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积极配合抽检科室,结合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科学合理制定本级监督抽检方案,以发现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抽检在监督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调高不合格企业的风险等级,加严监管措施,开展回头看检查和产品再抽检;必要时开展风险信息提示、挂牌督办,督促指导有关市局或者县局开展整治。
17.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对网络直播销售食品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从生产源头加强监管,督促委托方、受托方分清责任,规范产品标识。
五、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8.开展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实现上市食品合格率100%为目标,对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进货查验、全过程管控和产品检验,出厂食品批批开展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督促小作坊做好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和标签标识管理,按照拟修订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要求,推进小作坊开展产品型式检验。
19.继续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既定方案和工作步骤,全面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引导企业建立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
20.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
21.开展生产聚集区规范提升行动。明确提升标准,实施良好操作规范,搭建实验室共建平台。支持豆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等重点产品聚集区在充分研究聚集区产品特点基础上,制定生产加工卫生规范、团体产品标准等规范标准,鼓励增加研发投入和开发差异化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聚集区产业提档升级。
22.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借助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小作坊集中园区,引导小作坊进入园区生产,促进小作坊提档升级。探索研究小作坊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六、夯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23.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通过飞行检查传帮带、异地交叉检查、召开现场会、宣贯重点食品监督检查手册、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第三方辅助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的科学监管和现场检查能力。
24.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两化融合,通过监管系统实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分析,提升智慧监管水平。25.做好工作宣传。总结监管工作的典型做法,积极宣传推广。针对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振消费信心。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廉政纪律红线,坚持为民监管,聚焦民生民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