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124
- 主题分类:药品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10日
- 标 题:【检查结果】2022年滕州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符合性检查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检查结果】2022年滕州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符合性检查情况
为督促企业认真执行GSP各项规定、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严防企业质量管理滑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根据枣庄市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监管实际,于5—11月份扎实开展了滕州市药店GSP符合性检查。
在实施检查过程中,重点围绕企业质量管理运行的整体状况;质量管理人员及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药品的购销渠道规范情况;购销票据索取、出具和管理情况;温湿度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计算机系统使用情况和系统与实际相符情况深入开展检查。
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563家,单体药店27家,责令改正10家。整体来看,城区药店明显好于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药店,连锁企业直营店好于加盟店。部分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购药品时,对供货方企业资质索取不全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过期未及时索取;二是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不熟练,部分新版GSP要求的基本项目功能不能实现;三是不能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的储存要求储存药品,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放置于常温区域;温湿度监测记录中断或填写不真实;阴凉间温度超过要求范围未积极采取措施;四是企业虽均建立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但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定义不清,专柜存放的部分品种非含麻复方制剂,实名制登记的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五是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不同程度上存在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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