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0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14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水果的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水果的安全消费提示
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传播的风险,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现对广大市民朋友倡议如下:
一、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留存、公示“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XX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销售进口水果应查验、留存、公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同时留存供货商资质材料、购货凭证等;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要专区贮存、专柜经营、专人销售,亮码经营。销售者要对经营场所定期消毒。
二、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
三、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时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和水果应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存放,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清洗、加工冷链食品和水果后要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
四、在加工冷链食品过程中要注意容器、刀具、案板的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同时对食品彻底加热。厨房应保持通风,厨房的台面和其他物品表面要做到经常清洁并擦拭消毒,餐炊具要经常高温消毒处理。
五、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热线举报。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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