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5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力的两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力的两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的通告

2021年11月1日、3日,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药店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检查中发现,枣庄市百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沙河店、官桥新兴店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责令停业整顿,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枣庄市百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沙河店存在疫情防控工作台账记录不实,测温记录不详实,销售的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等“四类药”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上报,责令停业整顿7天。

2、枣庄市百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官桥新兴店存在测体温、查验三码不严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行为,责令停业整顿3天。

3、鉴于枣庄市百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内部门店管理不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存在漏管、失管行为,决定对该公司纳入重点管控名单。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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