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72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15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对滕州市委员会十五届四次会议
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段本芹、孙德浩、孙卓安、张敏委员:
我局接到您在政协滕州市委员会十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电梯整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电梯使用单位265家,已注册登记各类电梯达4362台,其中在用电梯4111台,垂直电梯4078台,横向电梯284台。住宅小区电梯3480台,约占总数80%。并且电梯每年15%左右的速度递增。市长信箱、12365热线电梯问题投诉不断,电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来,我局已把特种设备工作的重心倾斜到电梯安全上来,电梯安全形势逐渐好转。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电梯事故,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和责任主体,早在2011年,市安委会办公室就下发了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管理工作的通知》(滕安发〔2011〕36号)文件;2013年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我局审稿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滕安发〔2013〕2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电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以及质监、建工、住建、房管、规划、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二、全市电梯维保情况
全市现有维保单位36家,为进一步规范维保单位的维保行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早在2013年省质监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枣庄市局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统一进行考核备案并进行考核通报。对确定为D 类的电梯维保单位,由市局组织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专项培训,将其列为下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连续两年确定为D类的电梯维保单位,对其进行吊销许可证。
三、全市电梯整治情况
1、加强联动,强化安全监管。电梯安全涉及民生,我局始终将电梯安全监管作为我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近几年来,我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联合市应急局、住建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我市红星美凯龙、万达广场、妇幼保健院等12家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4月13日我局起草下发了滕市监 [2020]11号《2020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文件,将全市电梯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并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对使用年限长、使用强度大、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使用条件较差以及投诉多的电梯加大检查的力度,开展了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责令使用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针对投诉较多的杏腾国际国际小区、名仕豪庭小区通过召开电梯现场会、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召集电梯维保单位、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共会议同商议解决办法,尽最大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大力宣传各类电梯安全知识。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制作了电梯安全知识事故警示展板进行展示,让参观者感受电梯事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强化措施,推动责任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推动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我局要求其必须做到“八个到位”。一是使用登记办理到位。新装电梯应该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审批大厅办理使用登记。二是规章制度执行到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记录。三是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到位。每部电梯都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梯一档”,并妥善保管。四是管理人员到位。对于在用电梯数量较多的使用单位,应设有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电梯数量较少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五是设备检验申报到位。要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电梯不得使用。六是应急救援开展到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装备,与维保单位共同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及救援工作,并做好记录。七是维保质量保证到位。要与具有相应资质并优先选择等级评定较高的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保工作,并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签字。八是安全常识宣传到位。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标志,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
4、注重实效,提高处置能力。近几年来,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对小区的电梯应急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从严要求并从严检查;查其是否建立电梯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是否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等。对未制定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查处。
四、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是一个新组成部门,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特种设备原有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制发生变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乡镇(街道),原工商所和食药所人员为基层监管所主要组成人员,缺少特种设备监管和执法检查经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为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今年我局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到泰安特检院进行封闭式现场模拟教学。
二、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加强应急管理是政府的职责。应急处置工作时效性、专业性较强,必须设置专门工作的公益性常设机构。目前枣庄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我市4271台电梯已经录入数据库,纳入物联网监管。此平台是以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基础,引入物联网技术,逐步从人工电话报警发展到物联网系统自动报警和自动分析统计,实现动态监管,以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
三、大力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大力推行涉及民生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保险工作,利用商业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作用来有效解决电梯安全生产中事故预防、灾害处置、利益保障等问题。逐步建立电梯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市场化,不断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和处理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的行政效率,更好地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缓和和化解社会矛盾。
虽然我局在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电梯安全工作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共同协调管理的工作,需要应急、住建、物业等部门共同努力,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才能更好的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电梯的监管和执法工作,积极作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