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807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31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1.3)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1.3)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执法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1 滕市监处字〔2020〕2 号 滕州市滨湖镇东陈村卫生室
王维霞 滕州市滨湖镇东陈村卫生室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个人处购进药品案 滕州市滨湖镇东陈村卫生室经营的消肿止痛贴无法提供随货同行票据 没收消肿止痛贴111袋;没收违法所得2002.5元;并处罚款1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已履行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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