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42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0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15314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王凌凌、王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0632-5081017            2019年5月20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督查局一份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滕州市政协提案153146号的答复    


尊敬的王明华委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事业的关心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您在第153146号“关于加强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提案中对我市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运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网络订餐监管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借助互联网技术和线下快速配送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送餐服务。目前,网络食品交易正处蓬勃发展的阶段,尤其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交易量正逐年递增。网络订餐在方便人们的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条件较简陋,卫生条件差,存在套证、假证、证件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问题。    

网络订餐平台虚拟化,见单不见人、见网不见主,实体店近在眼前、平台远在千里,如何把网络订餐这一新生事物管住、管好、管出成效, 2018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进行大胆探索,率先在枣庄市内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对互联网餐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    

(一)开展对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约谈。我们通过私人关系与省局联系,调取我市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联系方式,对“饿了么”、“美团” 平台区域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第三方平台做到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二是审查登记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三是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相关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四是公示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    

(二)对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查处。针对我市我市部分第三方平台存在着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不严或未尽到审查义务,以及未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的行为,我局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开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一)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组织开展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一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三是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39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证件过期或证件登记地址与加工经营场所不符、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加工制作场所卫生条件差、加工制作不规范、食品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进行整改,共立案32件,对60余家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予以取缔。    

我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形成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网络订餐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切实提高网络餐饮监管水平。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以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为主要载体,广泛宣传“净网行动”,提高消费者网络订餐相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合理消费,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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