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6900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第152075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提案,现已办理完毕,办理情况如文,请审阅。您对办理工作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函(或电话)告知。
特此函告。
承办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5161698 2018年5月31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关于对市政协提案《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
答 复
尊敬的屈枫代表:
滕州政协转交您的提案收悉,对您的提案,我局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自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我局就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自今年四月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430余台次。
二、开展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检查。重点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经营户314家,已转行、停业、歇业272户,已规范达到合法要求、三证齐全的经营户42户。
三、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质量监督检查。按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开展对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的机动车的监督检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查处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截至5月24日,立案查处调查29起,查扣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89辆,原地封存116辆。50余个型号、共1340余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三四轮车已返厂、退市。
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向村级、区市交界处、“地下”仓库摸排,建立有奖举报投诉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二是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整治大队定期督导巡查,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形成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