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4134
  • 主题分类: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 标  题:关于翻印《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翻印《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翻印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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