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101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 标  题: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档案服务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档案服务的公告

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服务电话:0632-5517959

电子邮箱:zhdaglfws@163.com

邮政编码:277599

二、档案接收

(一)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档案

1、全日制大中专高校学生毕业后,学生户籍地(生源地)为滕州市或在滕州市内就业的,由学校转递档案至滕州。

2、现场开具调函

(1)辞职的滕州市户籍学生,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8号窗口开具调函,按照调函要求转递档案。

(2)在滕州市就业的外地户籍流动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8号窗口开具调函,按照调函要求转递档案。

3、线上开具调函

(1)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

(2)登录“爱山东”app,在【民生百事】模块点击【创业就业】,办理档案等业务。

(二)留学生档案

1、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高中学籍档案(原件密封加盖公章)和高中毕业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建档。

2、国内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的,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合并到已在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档案中。

三、档案转出

(一)现场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调函原件到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8号窗口办理。

(二)线上办理

1、将调函、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daglfws@163.com,并备注清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手机号码、档案转递方式(机要通信或档案专用EMS)。

2、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

3、登录“爱山东”app,在【民生百事】模块点击【创业就业】,办理档案转出等业务。

四、注意事项

1、转递方式是派专人送取(需携带介绍信)、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档案专用),不接收普通快递转递的档案。

2、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不接收个人自带的档案。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