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 注
1
滕人社监罚字[2023]第11号
山东破店打边炉餐饮有限公司
山东破店打边炉餐饮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案
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