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78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建议)

    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仲裁院始终把优质服务、化解纠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按照以《劳动合同法》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相关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影响复工复产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助企复工复产。

一、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指导。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法律服务,我市仲裁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为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法律指引,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化解。

二、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多元化解劳动纠纷。我市仲裁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庭前调解等工作,第一时间对仲裁案件进行调解,完善调裁衔接,引导企业与劳动者相互理解、共渡难关,力争高效及时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并且,仲裁院也积极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为接下来调解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构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首先,我市仲裁院按照枣庄人社局统一部署安排,坚持品牌引领,以“听竹”工程试点和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抓手,从市、镇街、企业三个层面,整合工会、司法、人民调解等资源,精心打造品牌调解室。目前,我市已经在17个镇街、15家企业中成立品牌调解室,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力争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同时,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充分发挥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优势,进一步畅通调解渠道,开创调解服务网上运行的先端,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好评。

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仲裁职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服务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共同推动全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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