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1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2月16日
  • 标  题: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24号),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市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工伤协议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建设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社银一体化”服务枣庄人社“打包一件事”服务、调用人社接口的大数据应用、枣庄人社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枣庄人社手机app、枣庄人社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服务查询及办理的业务包括:

(一)全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三)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三、温馨提醒

(一)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协议机构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协议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

(三)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3月21日系统恢复运转后,对发放失败数据进行重新发放。

(四)2022年2月21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

(五)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

(六)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七)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

(八)停机期间,可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

(九)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咨询。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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