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03
- 主题分类:就业法规咨询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01日
- 标 题: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1.文件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第(七)条……。《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年4月2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 政策对象
小微企业
3.补贴标准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4.申请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5.申请材料
1.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
6.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 审核:比对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信息系统,核实人员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4. 公示: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支付补贴;有异议,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5.办结:审查企业账户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按规定发放补贴,支付到小微企业基本账户,完成数据入库。
7.办理时限
1.收件受理:即时办结
2.现场勘验:90个工作日
3.审查:0.5个工作日
4.审批:0.5个工作日
5.资金申请发放:依据财政拨付时间
8.办理地点(方式)
1.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现场办理
2.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9.办理结果:电话通知、网络审批
10.咨询电话:5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