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310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 标 题: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社保服务大厅正常办理业务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社保服务大厅正常办理业务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序推进社保经办现场业务办理,决定自4月20日起,社保服务大厅取消预约办理业务,恢复正常业务办理秩序。按照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213号文件要求,所有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群众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防控措施,带好口罩,在规定通道进入,主动配合测量体温,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现场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引导,动态调整服务大厅人员密度,避免扎堆聚集等情况出现。
同时,按照防控要求,鼓励各参保企业单位使用UK办理有关业务,凡是能够使用网上办理、“枣庄人社”APP办理的业务,尽量不要到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的方式和咨询电话不变。
特此公告。
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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