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88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 标 题:2019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218号提案的答复(吸引本土人才回滕就业创业,打造滕州人才集聚高地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19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218号提案的答复(吸引本土人才回滕就业创业,打造滕州人才集聚高地的提案)
尊敬的毛庆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本土人才回滕就业创业,打造滕州人才集聚高地》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人才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改进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党管人才的各项工作机制,把人才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程,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和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宣传、人社、发改等20个部门为成员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018年枣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22号),2019年我市又出台了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发【2019】4号),有力推动了人才工作的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虽然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就有委员提出的引才难、留才难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和省市人才政策并结合委员建议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完善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我市企业全职引进或在我市自主创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毕业5年内到枣庄市企业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助;择业期内到枣庄市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自主创企的,市财政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统筹整合工会、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培训经费、师资力量等资源,充分发挥市新旧动能转换职工技能创新培训学院的作用,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企业出资依托市创新培训学院开展的校企合作培训、在职职工培训等,市财政给予50%的培训经费补助。对企业新引进和培养的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和高级职称人员,市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补助。
3、构建跟踪服务机制留住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服务机制,人社部门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及网上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一次办好。发放高层次人才惠才卡,为高层次人才落户、社保、就医、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提供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各类人才信息库,积极掌握各类人才的总量、结构、年龄等第一手资料,统计滕州籍人才信息,加强与在外地创业的滕州籍人才的沟通联系,为他们讲解家乡的人才优惠政策,引导和吸引滕州籍学子、在外乡贤“回家”创新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