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1031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总体统计数据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1月31日
- 标 题: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着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和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力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避免同类型案件不同类处罚或处罚幅度大相径庭。认真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双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到期换发,完成局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并向市法制办报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准确把握“欠薪入刑”、“骗保入刑”案件的移送标准,联合司法机关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积极配合市法制办案件审查工作,避免矛盾扩大化、复杂化。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室牵头协调、涉诉业务科室出庭应诉机制,加强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2018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19宗。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用人单位发放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余次,开展集中普法宣传2次,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法规资料1000多份,接受咨询人数100余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余件,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氛围。共检查用人单位604户(次),涉及劳动者3.2万人,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为147起,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和追发拖欠的工资约800余万元。
四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争议预防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室”为依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对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案前调解共86件,诉前化解37件。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过程中,不断优化争议处理流程,保证在法定审限内快立、快结。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86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290件,为职工追回工资、伤残待遇、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合计1260万余元。
二、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形势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由于对政策不够了解,不当维权、盲目上访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更加繁重。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工伤认定争议提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攀升。由于工伤预防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部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法律观念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未为职工参保缴费,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缺乏,导致工伤案件频发。但工伤案件“认”与“不认”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不同机关、不同层级人民法院裁决结论不一,给法制工作带来一定挑战。三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企业成本降低、社保费率降低,社保基金征缴难度加大。养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难度增加,补缴政策准入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社保经办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有企业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包袱沉重,不同群体要求社保待遇“一碗水端平”诉求尖锐,个别群众缠访、闹访现象突出。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自上而下全面加强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普法宣传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二)多管齐下开展政策宣传。针对当前人社政策宣传仍不到位,群众对人社政策了解不全面,甚至误读偏信进而盲目信访的情况,切实创新政策宣传手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通过举办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使人社政策更加“接地气”入民心,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三)有的放矢化解劳资纠纷。定期召开局劳资矛盾纠纷化解专题研判会,有效破解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紧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劳资纠纷化解处置,特别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继续大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大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促劳动争议案结事了。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