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9385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 标 题:2018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保证编外医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18年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保证编外医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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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我市乡镇基层卫生院聘用编外医护人员较多,绝大部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建议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医护工作者工作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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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的代表组 |
鲍沟代表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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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人社局 |
具体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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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2018年9月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滕人社发〔2018〕31号)。要求各单位对编外人员实行“扎口管理”,只出不进。同时,规范用工待遇,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按照以岗定酬的原则,薪酬总额不低于当年全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加强日常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抓好编外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等工作,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进行有效的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建立退出机制,通过动员本人自主创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退休等措施逐步消化。对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要按规定及时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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