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812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和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公示期限 |
做出行政惩罚机关名称 |
日 期 |
备 注 |
1 |
滕农(渔政)罚[2025]6号 |
陈庆涛、陈兆明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陈庆涛、陈兆明 |
2025年3月26日11时许,当事人陈庆涛、陈兆明在大坞镇牟庄村家后“北界河”河道内,使用电鱼器电鱼被当场抓获,现场查扣:电鱼设备1套,少量鱼虾(鱼8条、虾1只),皮衩裤1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1、对当事人陈庆涛罚款2000元;2、对当事人陈兆明罚款1000元;3、没收电鱼设备一套;4、没收涉水连衣皮衩裤一条。 |
主动缴纳 |
3年 |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202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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