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143
  • 主题分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实施

主体

检查依据

1

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农药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农业
农村部门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一条
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

农业农村部门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
料登记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
料登记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登记肥料产品标签、登记证件、生产条件是否满足登记要求

肥料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农业
农村部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3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主体
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质量

种子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质量检验

农业
农村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4

农业农村部门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
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
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
核查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核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
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
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
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植物
检疫机构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条
3.《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5

农业农村部门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农业
农村部门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
第2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6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1.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具体为种畜禽场选址布局; 种畜禽品种、代
次、存栏情况;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生产管理规范、育种记录
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卫生防疫;销售记录;许可证情况;安
全生产情况,其他等; 2.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兽药使
用环节是否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
并建立用药记录,是否使用禁用药品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畜禽
等动物养殖企业、场、户
(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畜牧法》(2005年12月通过,2022年10月修订)第五条、第七十一条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7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检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
2.《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5.《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6.《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7.《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8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的行政检查

兽医实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1月公布,2018年3月修改)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
十九条
2.《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11月)第四条

9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对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执业兽医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对执业兽医
备案的行政检查;对执业兽医资格证核发监管的行政核查

动物诊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2.《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3.《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10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兽药生产企业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兽药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兽药管理条例》
2.《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1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兽药经营企业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兽药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兽药管理条例》
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2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遵守饲料法规、规章及国家强
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或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13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

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的检查

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产地环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及设
施的检查;投入品管理的检查;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畜产品地理标志及无公害畜
产品认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14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局)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具备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相
关人员、设施、制度、记录和操作等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以上法律法
规和政策标准要求;畜禽屠宰企业(场) 及肉类产品等是否有注水或
注入其他物质,是否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是否
存在违法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行为

生猪屠宰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畜牧
兽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六章、第七章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8号,2021年6月修订)
3.《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19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8号)
4.《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2023年农业农村部710号公告)
5.《生猪屠宰厂(场) 飞行检查办法》(2017年农业部第2521号公告)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