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647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30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公示期限

做出行政惩罚机关名称

1

滕农(渔政)罚[2025]1号

吕瑞兵违反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吕瑞兵

2025年3月27日,当事人吕瑞兵在滕州市大坞镇东郝楼村河道内捕鱼,现场查扣“地笼”4个,“花篮”6个和捕捞的鱼、虾等水产品4公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400元

主动缴纳

1年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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