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558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13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公示期限

做出行政惩罚机关名称

日  期

备 注

1

滕农(动监)简罚〔2025〕 1 号

李金瑞经营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李金瑞

2025年2月10日出售柴犬一只(闲鱼网站下单,现场自提),当事人李金瑞提供该犬只免疫证,但是无法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罚款:26 元。

3年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3


2

滕农(动监)简罚〔2025〕 2 号

滕州市猫不理狗宠物店经营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滕州市猫不理狗宠物店(经营者:满忠欣)

2025年2月23日滕州市猫不理狗宠物店出售动物(宠物猫)一只,价格是500元,未申请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罚款:50 元。

3年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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