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459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6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6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

尊敬的王柏华委员:

在枣庄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提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提案,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发展,通过特色打造、综合整治、富民产业、留住乡愁、完善机制等强有力手段,旨在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水务局、各镇街等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投入长期坚持。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点定位重设施

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收集车等设施,根据村庄规模和人口分布,确保垃圾能够及时收集。建设垃圾处理站,采用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处理技术,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逐步铺建下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

(二)综合整治加强化

聚焦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集中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无死角的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探索实施微动力、零耗电、生物氧化塘等治污新做法,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

(三)完善机制强保障

高标准管护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采取支部牵头、党员包路、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一人一格、一管到底”。采取定期巡查的方式,突出重点时间段、重点路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村级整体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整治宣传力度不够。镇村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未能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部分镇街整治措施落实不严不细,重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轻于柴草垛、建筑垃圾、庭院生活杂物等整治。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镇街、村居之间工作开展不均衡,整治进展和效果参差不齐,“点好面差”和“主要沿线好、偏远角落差”的问题现象存在,村内主要街巷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比较到位,但是对村外、路边、河道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三是群众主体作用不明显。村民对落后的生活习惯缺乏改变的能动性,对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认识不高,少数镇(街)村(居)内三堆两垛、杂物以及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墙体、线杆上存在野广告等现象并未减少。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发挥各镇街总支(社区)、村居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纵深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整治重点,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村庄脏乱差等整治重点、难点,持续抓好村庄清洁行动,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明确管护资金,形成长效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关键在日常管护上,市财政统筹乡村振兴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重点用于村容村貌、农村户厕、垃圾分类等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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