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458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石榴产业发展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石榴产业发展的建议)
尊敬的枣庄政协代表团: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石榴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开展石榴产业情况调查。全面系统对我市石榴产业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查统计,目前全市石榴总面积约500亩,成片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木石镇、羊庄镇、柴胡店镇等东部有山乡镇,其他镇街有零星种植和分散式庭院种植。主要种植品种大青皮、泰山红、红皮甜、大红袍、绿宝石软仔石榴等鲜食品种,品种较老旧,树龄较长,产量较低,整体经济效益偏低。
二是认真做好石榴产业发展计划。根据《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枣庄市“稳规模、提品质、增效益”的石榴产业发展思路,立足滕州石榴产业发展实际,全市计划今年栽植石榴6500株,新培育庭院石榴种植专业村2个,力争打造成方连片示范典型。鼓励广大群众和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闲散空地栽植观赏石榴;鼓励在林间、公园、河道两侧、绿道沿线等场所因地制宜穿插间种观赏石榴品种。
三是积极引进推广先进品种,做好石榴产业发展宣传发动。支持发展优质石榴苗木繁育基地,拓展石榴种苗市场。大力推广“秋艳”“霜红宝石”“大青皮”“大红袍”等名优新特品种,加快推进旧果园品种更新换代,逐步替换老劣树种,提高种植效益。广泛动员宣传,鼓励各镇街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石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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