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41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梁志明委员:
您好!
《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市政协提案第16303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后,当前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并提出五条指导性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省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先行先试,围绕“两清一建一发展”,探索“两类三型”改革模式,2020底提前全面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集体经济组织1186个,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28.12万人;量化资金2135.1万元,量化资产31.18亿元。
一、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改革成果
近年来,我市全面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86个,积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一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二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实际,深化用活“资源开发、资金入股、资产经营、服务增收、产业发展、边角经济”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滕州六种路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健全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坚持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归本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坚持分配积累并重、效益决定分配、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集体收入优先用于公益事业、集体福利和扶贫济困,对可分配收益再进行按股分红。可分配收益不足 10万元或户均可分配收益不足200元的,经本组织成员同意,可不向成员分配,主要用于集体公共积累和发展集体经济。
二、聚焦“三资”清理,盘活闲置资产
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全市共排查农村集体合同11275份,整改不规范合同1796份;收回违规占用资产85处,收回违规占用资源2052.52亩,收回财务收支管理问题涉及资金434.7万元;清查债务30207笔,总金额6.1亿元,核销偿还债务4081.7万元,规范账务处理减少债务2650.5万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834.15万元。同时,把清理出来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平台监管,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盘活农村被侵占的、闲置的资产,增加村级收入。
三、突出典型引领,探索发展新途径
近年来,我们在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结合村级实际,坚持“因村制宜”“应用尽用”,将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深度结合,以镇街为单位统筹谋划,总结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广柴胡店镇安后村边角经济、洪绪镇团结村的物业经济、西岗镇东王庄村村社共建、北辛街道北楼居资本运营等多种发展模式,采取以强带弱、辐射带动等方式,在全市形成示范带动的规模效应。同时,在招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规模设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优化上做文章,吸引外来企业落户,能人回乡创业、兴办实业,推进农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实现产业集聚、集体增收、农民致富。深入推进三年强村计划,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职能作用,拓宽发展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23年,全市1123个村集体收入超过10万元,其中102个村集体收入超过100万元。
四、联合金融部门,创新融资产品
强化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搭建抵押贷款平台,加快集体股权质押、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金融产品研发,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额度及效率,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切实指导村级用好各级项目资金、帮扶基金、产业基金、“强村贷”等财政金融帮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