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335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落实“双碳”战略 建设“整建制光伏村”的议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落实“双碳”战略 建设“整建制光伏村”的议案》)
尊敬的王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双碳”战略 建设“整建制光伏村”的议案》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农村五大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培植乡村产业发展,同时挖掘农村闲置资源及边角经济,在国家减碳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农村房顶发展光伏产业,是未来农村发展的趋势,增加村级收入,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农村改革,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结合实际,总结出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六种路径”即资源开发、资金入股、资产经营、服务增收、产业发展、边角经济等,形成了西岗镇东王庄村、南沙河镇北池村、善南街道小屯居等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典型。如鲍沟镇赵泉楼村以闲置院落为中心,利用周边非生产占地、四边地、空闲路、坡台地等边角地块种植露地黑木耳,每个院落村民平均可获取净利润1100余元,试点的54个院落可为村集体带来6万余元的收入。柴胡店镇安后村利用村内房前屋后、沟渠路旁土地等“边角资源”,种植红提、美人指、红富士等10余个品种的葡萄2000余株,村集体年收入达2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达3万元。
(二)因地制宜,创新合作经营模式。一是集体自营型。村集体统筹村级闲置房屋,统一进行管理经营,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二是流转外包型。村集体将村级闲置房屋发包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租金。三是联合经营型。村集体将村级闲置房屋作为股金,入股第三方共同联合经营,经营收入归村集体所有。
(三)落实文件精神,用好发展政策。在乡村发展上,用好各级政策及资金支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引导村居通过兴办项目、抱团合作等方式,形成村级固定资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针对代表提的建议,下一步,积极引导村级发展光伏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培植典型试点村,以点带面,推动村级光伏项目发展,增加村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