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02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动2024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启动2024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快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启动2024年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申报工作。

一、奖补范围2024 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总体上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同一企业投资建设的同一单体项目,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按照应获得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奖补资金规模与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之差享受支持;对已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普惠性补贴资金的,不作为抵扣项目,按照应获得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奖补资金全额享受支持。本次申报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单个项目实际新增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获得奖补的连续投资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投资时间跨度不超过一年的单个项目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企业向所在镇街提报申请表、项目建设情况及投资企业简介等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要开展现场核查。

(三)市级复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含省财政直管县)报送项目进行复审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级奖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补额度,按规定安排奖补资金。

各镇街要积极开展摸排、调度工作,组织涉农投资主体认真做好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确保符合奖补条件的经营主体应报尽报、应补尽补。各申报主体务于9月4日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详情可致电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联系人及电话:吕恒欣 559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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