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276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行“村史”记录编撰的建议》 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行“村史”记录编撰的建议》 的提案)
尊敬的闫超等委员:
在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第162116号提案——关于“进行“村史”记录编撰”的建议,我局于2023年5月17日收悉。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感谢各位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自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来,一直注重村庄内涵塑造,坚持村庄文化传承。要求根据村庄和各个片区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深入挖掘、整合、提升特色要素,挖掘和保护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鼓励开展乡村志编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修建乡村记忆馆,让农村留住“记忆”、不忘“本心”。营造浓郁的乡土气息,为美丽乡村注入文化根脉,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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