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255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案 由 |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 |||
提建议代表 单位姓名 |
张汪代表团 | |||
承办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具体承办人 |
刘进康 | |
办理 情况 |
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张汪代表团: 在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第8号议案——“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议案”,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收悉。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实地调研,感谢各位代表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见附件)。 | |||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分管市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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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签字 |
尊敬的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张汪代表团:
在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第8号议案——“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议案”,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收悉。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实地调研,感谢各位代表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关键举措,只有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管护好、使用好”,才会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粮食的稳产增产。按照“谁受益、谁承担、保维护、保运行”原则,建立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查”的护运营机制。
一是制度落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自热资源局和城乡水务局联合制定下发的《滕州市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镇街、村居,由村级委员会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运营工作;由镇街政府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运营日常监管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建立“一井一档”管护使用情况档案,每年3月份对所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检查一遍,掌握机井底数,便于集中维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检查。
二是人员落实。建立管护队伍。每个镇街成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专业服务队,由农业办、水利站、电工、技术员等人员组成,配有发电机、焊接机以及各种管材、管件,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机井、井房、水泵、低压管道等进行检查维修,提供小型水利设施维修技术、设备支持服务;由村委会确定管护人员,村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责任。凡出现自然损坏,管护人员及时排危抢修;凡出现人为破坏,管护人员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凡出现使用故障,管护人员及时维修养护,保证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的问题。
三是电源设施管理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电源包括如下几种,一是公变,是属于供电公司的变压器和井井通,使用公变没有电损钱,执行基础电费0.54元每度;二是专变,是属于村集体或个人的变压器,使用专变有电损钱,执行基础电费0.54元每度加上电损钱达到0.65元每度左右。专变灌溉变压器一般都是平时报停,农田灌溉时节才开通,每台变压器每月电损钱大概280元,给农田灌溉带来很大负担。建议所有变压器等农田灌溉电源设施全部移交给供电公司,全时运行、不报停,不收电损费用。
四是维修落实。平时日常小维修,有村委管护人员进行平时日常小维修。大项维修,在质保期内的,由施工单位维修;在质保期外的,每3年定期检查大维修一次。
五是维修经费落实。任何东西都会坏,任何东西都需要维修保养。农田水利设施需要日常检修保养和定期专项维修。维修资金筹措是老大难问题。通过水费交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统筹解决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护维修资金。根据发改局物价科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电折水方案”制定的农业灌溉电价收取标准,减去农业灌溉基础电价0.54元,剩余部分用于电损、管护劳务开支和日常维修开支;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的问题,真正实现人员管理有报酬、损坏维修有资金、面貌恢复有保障。
六是组织乡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疏通排水沟。乡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自行组织清理疏通工作,调配工程机械,指导村居农户疏通田间沟渠。
由于长期以来“重建设、轻管护”,致使农田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有人管,有钱修、有人查”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护机制。真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收益”,让农田水利设施成为农民增产增收的硬支撑,成为国家增加粮食产量的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