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0238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58号提案的答复(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与压煤搬迁建设结合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枣庄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58号提案的答复(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与压煤搬迁建设结合的建议)
为破解农民建房乱难题,自新《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做好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度农村宅基地管理履职情况的通知》《关于做好报送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情况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管理工作,引导压煤搬迁村庄符合规划开展建设。
(一)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干群观念,解决思想上的难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文)及《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 6号),使法规深入人心,增强干群节约土地、依法管地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节约用地、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镇村干部的责任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农村建房工作开展指导,杜绝私搭乱建。尤其是压实村干部责任,村干部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农村建房严格管理,切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把村民满意,急村民所需作为第一标准,如要求村两委在宅基地分配上要做到公开透明,在旧房拆除上要带头示范等。同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宅基地集约化使用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政策鼓励等方式,改变他们杂乱无章、侵街占道落后观念,充分调动起他们建设和美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详细统计数据,积极争取指标,解决源头上的难题。为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疏堵结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依据指标内容,各镇街结合农村户籍、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第三次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等有关数据资料、收集填报,逐级摸排调查、统计汇总、审核上报,汇总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农村村民建设用地需求数据,为下一步安排农村农村住宅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改革创新机制,盘活闲置利用,解决空宅率的难题。针对宅基地规划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宅基地闲置严重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打造多处美丽乡村示范点,各镇街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深挖当地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及传统村落等特色优势,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上改革创新、勇于探索,摸索出适合自己又各具特色的典型案例。例如洪绪镇党委政府通过多次摸底调查、召开会议,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陆续打造了打造了郝洼孔子学堂、家风馆、杜场工匠馆,颜楼革命历史展览馆同心驿站等多处美丽乡村示范点。郝洼村成功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村,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乡村振兴座谈会上推广,鲜活而生动的成功案例不但解决了空宅利用难题,而且促进了城乡融合,激活了农村经济,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四)严格执行程序,依法依规申请,解决审批上的难题。
为切实做好全市宅基审批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督导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加快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制定并公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办理流程和要件,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加强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因地制宜探索出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
虽然我局在宅基地摸底调查、受理审批、动态巡查及闲置利用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新修订《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配套法律条例还未出台,加之宅基地本身复杂性质也积累了不少历史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为农业农村部门未来我们将结合农业农村有关工作继续积极探索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全力杜绝杂乱无章现象,规范管理带动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下好乡村振兴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