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96
- 主题分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标 题:中共滕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滕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 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
中央、省委、市委已将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将《2022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滕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2022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枣庄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枣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农委办发〔202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坚持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开展乡村建设和治理行动,按照“生产能力走在前、产业发展走在前、绿色生态走在前、有效衔接走在前、农村改革走在前”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由滕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和监督管理,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由市农广校具体承担实施,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农民教育对象库。
2022年全市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549人,其中省级示范培训54人、市(县)级培训495人。
(一)精准安排培训任务。各镇根据下达的任务(见附件1)组织遴选学员。省级培训54人由省农广校承担实施;市县级培训495人由市农广校承担实施,市级以上农民培育基地承办。
(二)分层分类培育。协助省级做好省级示范性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育,我市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培训专题内容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分类分专题开展培训
(三)精准设置培育内容。
聚焦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小麦、玉米和大豆、花生等主要粮食油料作物,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病虫害防治、农机操作等培训;围绕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开展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围绕畜牧水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畜牧优质高产疫病防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培训;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三品四化”发展能力培训;围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适宜的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聚焦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仓储保鲜、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现代农业专业知识培训;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培训;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开展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农产品加工、电商营销等农业农村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训。聚焦有效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围绕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与乡村治理,培育农村发展骨干;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知识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
围绕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好稳粮保供专项培训行动、农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创新试点、乡村建设与治理人才培育行动、农业生产安全知识与优良文化、传统技艺科普培训等专项行动。
四、进度安排
(一)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8月上旬)
各镇根据本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调研对象,调研农业产业发展所面临问题、对培训的形式、内容等方面的需求、以及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8月中旬)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和培育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实施方案。
(三)开展培训工作(8月下旬-11月)
科学论证、精心组织,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根据当地农业实际和农民生产、经营及服务领域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对学员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及时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录入培训相关信息,使培训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11月底前,力争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
(四)准备上级开展现场调研和线上考核(12月)
开展自查,整理培训档案材料,完善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云上智农”平台等信息,以备上级开展现场调研和线上考核。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合理安排,建立农民培育对象库。要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按照本方案安排的任务,组织遴选合格的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各项课程的学习及评课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要严肃经费管理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等支出,要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三)加强工作监管。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
(四)加强典型宣传。各镇要持续关注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学优争先,全社会广泛关心关注和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发展氛围。
附件:2022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附件
2022年滕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
|||||
序号 |
镇 |
任务数 |
省级培训 |
市(县)级培训 |
|
1 |
鲍沟镇 |
43 |
4 |
39 |
|
2 |
滨湖镇 |
48 |
4 |
44 |
|
3 |
柴胡店镇 |
20 |
2 |
18 |
|
4 |
东郭镇 |
54 |
4 |
50 |
|
5 |
大坞镇 |
40 |
4 |
36 |
|
6 |
官桥镇 |
29 |
3 |
26 |
|
7 |
洪绪镇 |
18 |
3 |
15 |
|
8 |
界河镇 |
31 |
3 |
28 |
|
9 |
级索镇 |
40 |
5 |
35 |
|
10 |
姜屯镇 |
40 |
5 |
35 |
|
11 |
龙阳镇 |
36 |
3 |
33 |
|
12 |
木石镇 |
21 |
2 |
19 |
|
13 |
南沙河镇 |
22 |
2 |
20 |
|
14 |
西岗镇 |
35 |
4 |
31 |
|
15 |
羊庄镇 |
35 |
3 |
32 |
|
16 |
张汪镇 |
37 |
3 |
34 |
|
合计 |
549 |
54 |
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