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4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我市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关闭活禽宰杀市场)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在我市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关闭活禽宰杀市场)

尊敬的周书海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在我市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关闭活禽宰杀市场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过认真调研商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尽快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禁止市区内活禽交易”的建议。

我市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规。

2022年6月29日,我局已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滕州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做出回复。相关管理规范正在进一步商定中。

二、《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实施活禽定点屠宰,确保禽类食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猪屠宰厂实行定点设置,其它畜禽未强制要求实行定点屠宰。在有活禽交易的市场内为消费者提供屠宰服务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划定活禽交易区域,并符合动物防疫、卫生、消毒等国家相关规定。经营业主应当在指定的活禽交易区域内进行屠宰。活禽交易区域应当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于2022年1月12日印发了《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条件(试行)》等文件,为提高家禽屠宰水平,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的建设标准制定了标准依据。

截至目前,家禽定点屠宰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撑,暂时无法实行。

我市现有山东佳盈食品有限公司和山东春藤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肉鸡屠宰企业,已纳入“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平台”管理。两家企业已由市动物卫生检疫中心和洪绪镇分别派驻官方兽医开展检疫工作,企业兽医卫生检验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相关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工作正常开展中。

三、《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强化行业管理”的建议。

我局对养殖、调运、屠宰环节的监管工作一直都在开展中。我局会同镇(街道)农办、畜牧兽医站防疫员、协管员及站负责人员对养殖环节投入品、强制免疫接种、非法添加物快速检测等工作均正常开展;利用省畜牧兽医局“牧运通”系统对畜禽调运车辆备案进行了严格审核;利用农业农村部、省畜牧兽医局业务监管平台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检测、出证等开展了监管工作。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我局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家禽及其产品无管辖、执法权限。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