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12
- 主题分类:耕地地力补贴
- 发布机构: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滕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滕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42号)、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枣农计财字〔202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掌握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二是进一步提高种粮面积核实的准确性。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镇街、村居要重点比对分析近3年本级和下一层级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
二、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中,进一步明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自报告、核实、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补贴发放的流程及职责具体如下:
(一)农民自报告。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杜绝漏报现象发生。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上报种植面积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实地丈量核实的办法。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镇街审核。镇街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核实的各类表格、影像资料等要妥善保存。镇政府(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各村醒目位置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核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汇总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填制《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附件),并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式文件形式(格式同去年)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一科,同时通过财政系统上报电子数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地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责任重大。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为加强群众监督,各镇街要设立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强化补贴管理发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村居。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5083067 ,电子邮箱:tzjgj5083067@163.com
附件: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滕州市农业农村局
滕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