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322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

徐欣委员:

关于加快全市殡葬改革 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中心召开座谈会,同时争取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2次,2处殡葬管理所(南所、北所)、21处殡仪服务中心(站)和25处公益性公墓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其中规划市级公益性公墓3处。

二、现状公墓分类施策。结合滕州市地形、群众认可度、区域性公益性公墓布局等因素,对墓地分类处置:一是保留。已建成或者批准筹建的合法合规公墓,或有违法违规情形、已作出相应处罚后可以保留的公墓,完善后续继续使用。二是扩建。在合法合规存量公墓用地周边,经依法批准,新增公墓用地进行扩建,提升安葬(放)设施服务能力。三是扩容。在合法合规存量公墓用地,通过增加节地生态安葬、立体式骨灰安放等方式,增加墓(格)位数量。

三、加快推进公墓建设。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批复后,配套出台滕州市实施细则,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创新综合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将公墓违规建设纳入监管事项,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提升线索处置效率,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综合监管同题共答、殡葬服务优质高效的目标。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市民政局已经印发《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商制度》。目前,市民政牵头起草了《滕州市殡葬领域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滕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正在争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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