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322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滕州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文
徐欣委员:
关于加快全市殡葬改革 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中心召开座谈会,同时争取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2次,将2处殡葬管理所(南所、北所)、21处殡仪服务中心(站)和25处公益性公墓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其中规划市级公益性公墓3处。
二、现状公墓分类施策。结合滕州市地形、群众认可度、区域性公益性公墓布局等因素,对墓地分类处置:一是保留。已建成或者批准筹建的合法合规公墓,或有违法违规情形、已作出相应处罚后可以保留的公墓,完善后续继续使用。二是扩建。在合法合规存量公墓用地周边,经依法批准,新增公墓用地进行扩建,提升安葬(放)设施服务能力。三是扩容。在合法合规存量公墓用地,通过增加节地生态安葬、立体式骨灰安放等方式,增加墓(格)位数量。
三、加快推进公墓建设。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批复后,配套出台滕州市实施细则,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创新综合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将公墓违规建设纳入监管事项,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提升线索处置效率,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综合监管同题共答、殡葬服务优质高效的目标。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市民政局已经印发《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商制度》。目前,市民政牵头起草了《滕州市殡葬领域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滕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正在争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