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95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9日
  • 标  题: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四届滕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四届滕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滕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滕州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2日,巡察组向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29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11项整改完成;14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4项未整改完成。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王有成,党组成员石华伟、王励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听取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形成了认真抓整改、坚决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反复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将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制定下发了《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整改到位,确保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党组深刻剖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编制了《滕州市殡葬管理所管理制度汇编》,印发了《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商制度》,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建章立制,切实堵住漏洞,从源头上巩固了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温差,落实殡葬领域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上热下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中央、省、市各级政策法规,编制完成《殡葬领域政策法规汇编》。二是3月27日、4月23日、5月29日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其中专题学习1次,系统学习关于殡葬领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2)针对“学思践悟贯通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6日,开展了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及警示教育培训会议,集中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枣庄市经营性公墓联合年检实施办法》《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殡葬法律法规。二是推荐殡葬管理所王昌茂同志积极参加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获得2024年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遗体防腐整容师项目三等奖。三是2月9日,邀请民政职业大学孙树仁教授,面向全市民政系统殡葬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4月15日,殡葬管理所举办火化机原理与操作专题业务学习活动。四是按照《山东省公墓规划建设指引》要求,对《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实地研判,积极争取将滕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2.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强,落实殡葬领域工作要求不坚决。”问题。

(1)针对“政策执行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刻剖析,形成了《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8〕26号)“七不免”规定不清原因剖析材料。二是1月12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25〕1号),废除“七不免”规定,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均等化。

(2)针对“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工作落实‘上下一般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滕州实际配套出台《关于成立市民政局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二是将推广使用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清单》和《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民生实事清单》,将殡葬管理所搬迁项目纳入殡葬领域重点事项,定期向市纪委专班汇报。三是稳妥有序,依法依规推进市殡葬管理所搬迁建设项目。

(3)针对“殡葬乱象治标不治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18项,逐一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内容。二是建强用好“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其中“综合监管一张网”模块,通过部门录入、群众反映、平台登记等渠道广泛搜集问题线索。通过“一体化平台”累计交办各类问题线索14条;市民政局累计处理(含移交)各类问题线索26条,对殡葬领域“逝、殡、葬、祭”进行全流程监管。三是出台《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滕州市2025年首次公益性公墓年检通报》。四是建立殡葬领域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明确殡葬领域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参与部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安排,开展殡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情况。

3.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丧葬陋习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殡葬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0日印发《全市清理整顿棺木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取缔棺木生产制造场所34处。二是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试运行期间,为全市各镇街、村居,相关部门设置账号,并于2月26日对全市各部门及镇街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预警监测发现未火化异常数据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整改。三是将核查发现的3起假火化证明问题线索移交市公安局处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各2人。四是责成相关镇街强化违规土葬问题处置,从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完善制度体系聚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强推进三个方面,提升火化率,取得显著成效。五是对柴胡店镇某村违规购买假火化证明当事人行政拘留3日处理。

(2)针对“节地生态安葬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对《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合理规划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及殡葬服务站。二是家山公墓已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龙凤公墓已纳入滕州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待条件具备完善手续后,加快推进公墓建设。三是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措施明确要求提供多元政策支持,加强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滕州市积极争取,被枣庄市确定为生态安葬和公益性公墓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试点。四是根据枣庄市民政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通知》(2025年6月25日印发)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起草了《滕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已开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五是依托滕州民政视频号,制作“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视频,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理念。

(3)针对“革除殡葬陋习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指导21个镇街对辖区内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完成培训,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将建大坟、立大碑、大操大办等限制性条件纳入红白理事会章程。二是2月20日印发《全市清理整顿棺木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清理整顿棺木市场专项行动,查处生产销售棺木场所34处。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出台了《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了《滕州市2025年首次公益性公墓年检通报》。四是针对殡葬领域问题突出的镇街,市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赴镇街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讲及红白理事会培训,重点宣讲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五是不定期对殡葬服务机构引导群众践行移风易俗,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进行监督指导。

(二)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殡葬领域民生保障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未落实落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对《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二是根据《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鲁民〔2024〕38号)规定,结合《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编制规划实施方案。三是市民政局已启动制定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为殡葬设施审批出具是否符合专项规划意见。

2.关于“市民政局对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监管不到位。”问题

(1)针对“殡仪服务场所失范无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民政局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场所监管工作的函》,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对殡葬服务场所的监管;将排查发现的非法建设运营殡仪服务场所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同时加强日常察访,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关于集中治丧场所察访情况的通报》。二是科学选址布局全市殡葬设施,积极争取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三是市民政局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推进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目前已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程序。四是开发建设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将殡葬服务中心(站)建设审批监管等18个重点事项纳入监管。

(2)针对“安葬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按照市级公益性公墓和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分类处置。二是按照《滕州市非法扩建公墓等问题整改处置方案》,压减扩建部分规模,对于扩建部分全部出售的,已经在镇国土空间规划中细化为二级类,并在镇人代会上予以审议通过。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公墓单位及时报请发改部门对公益性墓穴核定价格。三是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选址25处公益性公墓,提报枣庄市民政局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

3.关于“殡仪专用车辆失管脱管,行业监管存在‘真空地带’。”问题

(1)针对“殡仪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两项程序,下一步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4.关于“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运转不畅,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问题

(1)针对“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综合监管效能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商制度》,明确会商会议召集、成员单位及职责以及工作规则。二是召开殡葬领域跨部门会商会议2次,研究解决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和一体化平台数据贯通问题。三是印发《关于推广使用“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的通知》和《关于“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营的公告》,为全市各相关部门、镇街开通账号及权限,2月26日为工作员开展业务培训。5月15日,一体化平台已上线运行。四是印发《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平台受理范围、部门职能、数据使用、人员管理等规范,推动一体化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2)针对“职责边界模糊。”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合理规划殡葬设施,积极争取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二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2号),行政处罚权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后,强化部门协作配合,4月1日至30日,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对于发现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殡葬服务机构,依法予以处置。

(3)针对“部门之间的合力没有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推广使用“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的通知》,畅通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渠道,通过“一体化平台”交办线索14条;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综合执法、发改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数据共享,签订《卫健、民政、医保信息共享三方协议》,提高死亡证数据和火化数据的使用效率。四是召开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行会议,为涉及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和身后事办理的20个部门分配了平台账号,并于2月26日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五是济南金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对平台专门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及时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压得不实,防范和纠治殡葬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力”问题

1.关于“‘一把手’”推动殡葬工作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对《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并提报枣庄市民政局。二是加快推进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两项程序。目前,已购置殡仪专用车辆10辆,并完成车载定位和视频监控安装。三是5月15日,滕州市殡葬领域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已上线运行。四是针对殡葬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研判,研究解决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和一体化平台数据贯通问题。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殡葬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殡葬服务机构不同性质,分类梳理廉政风险点,其中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16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7条、殡葬服务中心(站)9条。二是6月16日分别召开市殡葬管理所、公墓单位、殡葬服务中心(站)廉政风险点教育培训会议,学习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签订《合规经营与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对因夸大宣传、管理松散等原因履职不力的3人给予谈话提醒。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已招录工作人员1名。积极协调借调单位,公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已返岗工作,2人因业务突出,被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4月15日开展了火化工操作技能培训,4月23日开展了火化证明规范化管理培训,6月16日开展了公墓管理及殡葬政策培训。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制定了《滕州市殡葬管理所资料汇编》和《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3)针对“扎口管理单位规模管控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扎口管理的民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人员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程序进行核销。二是2021年实行扎口管理后,对公司自主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市民政局统一管理,因业务拓展,需要招聘或解聘工作人员,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予以实施。

3.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二是殡葬领域人员劳务派遣、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三是5月8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民政工业公司关于民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情况的汇报,并将人员详细花名册交由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统一管理。四是6月20日,滕州市礼安善城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五是因市殡葬管理所借出大额资金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1人被约谈批评教育。六是对于原借款相关凭证进行完善。

(2)针对“对殡葬重点领域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编制《滕州市殡葬管理所资料汇编》,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制度、流程及办法13项。二是制定《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方案》,相关资金已退还市财政。三是建立健全火化证明使用管理台账,实现《火化证明》使用全过程可查可溯。四是殡葬管理所已规范火化用油采购行为,5月14日,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完成了柴油采购工作。五是5月19日,滕州孝慈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殡葬礼仪合作协议》,重新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六是6月20日,滕州市殡葬管理所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七是对于原借款相关凭证进行完善。

(3)针对“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编制使用情况,核对工作人员身份、岗位,形成民政局混编混岗情况统计表。二是结合岗位需求和人员能力,按照“减少混编混用”原则,已将5位同志调入其编制所在单位社会福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保障工作延续性、稳定性的同时,近期再次对人员岗位进行调整。三是将民政工业公司中层干部任用和民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调配使用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正在研究人员调整事宜。

4.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殡葬领域调查研究,编制了《滕州市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以东沙河街道某村为例,编写了《关于全市丧葬习俗改革的调研报告》;以张汪镇某村为例,编写了《关于殡葬活动丧葬习俗立大碑情况调研报告》。二是加快推进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在殡葬服务机构设置了举报监督信箱,张贴了举报监督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广泛收集有关殡仪专用车辆违规运输线索,及时予以处置。四是为做好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已购置殡仪专用车辆10辆,并完成车载定位和视频监控安装。五是《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两项程序。

(2)针对“监督管理的主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对已建成和申请新建的公益性公墓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建设、验收、定价、销售、管理、维护、监督等程序。3月10日-4月10日,市纪委监委牵头,民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全市公益性公墓进行了集中察访,将发现问题反馈至公墓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处理。二是5月份,组织部门和镇街对《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提出意见建议。三是5月30日,印发《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采取依法处罚、拆除、暂时保留等措施分类推进公益性公墓问题整改,待条件具备时完善审批、用地等手续完成整改。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将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对外销售、建设超面积墓穴、违规宣传等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五是对公墓办1名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六是责成市级龙凤公益性公墓全面停止建设、销售行为,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七是4月10日至16日,市民政局开展了2025年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印发了《滕州市2025年首次公益性公墓年检通报》,督促公墓单位进行整改。4月18日,印发《滕州市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公墓监管制度化、常效化。

(3)针对“纠治行业不正之风措施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殡葬管理所内部管理,在遗体接收关键部位安装摄像镜头,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二是6月16日,召开廉政教育和行风教育会议,组织工作人员签订《殡葬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时刻警示工作人员严禁收受他人钱物。三是对于殡葬管理所2人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拟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制定火化事项办理明白纸,告知广大市民朋友火化事项办理流程,增加火化程序透明度,防止群众误解,造成钱物受损。

(四)关于“殡葬领域问题整改不扎实,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跟进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经营性公墓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枣庄市经营性公墓联合年检实施办法》,填写《枣庄市经营性公墓年检申报表》。二是下达《关于加强龙山公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龙山公墓服务场所公开展示销售价格、工作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制定了安葬协议,根据现实条件,对安葬人员信息进行了梳理登记,逐步规范档案管理。三是在规范龙山公墓的情况下,同时对人文纪念园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督导检查。

(2)针对“市殡仪馆回收资产评估结算工作进展迟滞。”问题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成立了滕州市殡仪馆资产评估结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协议,推进资产评估结算工作。

2.关于“整改落实敷衍应付,未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民政局党组制定《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方案》,相关资金已退还市财政。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温馨提示》,在殡仪专用车辆进行张贴,同时殡仪专用车辆驾驶员承运遗体来殡葬管理所办理火化手续时,将证件携带齐全,避免了群众缴纳惠民押金。

(2)针对“整改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存在过关心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采取依法处罚、拆除、暂时保留等措施分类推进公益性公墓问题整改。二是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选址25处公益性公墓,提报枣庄市民政局纳入《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三是根据全市人口分布、土地性质等因素,全市规划4处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既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的任务,又有持续推进整改的任务。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持续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市民政局党组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后期跟踪,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殡葬工作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入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思想认识、发展本领、履职能力上进一步提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是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转变民政干部职工作风、改善民生短板的过程,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综合监管体制,落实落地市殡葬管理所搬迁等民生项目,实现殡葬领域“减项降费优服务”,切实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5888798;电子邮箱tzmzshsw@163.com。

   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四届滕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


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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