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330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09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09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的建议》)
尊敬的孙小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特别是面临目前出生率逐年递减的现状,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已迫不及待,亟需全社会共同努力。近年来,滕州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立足职责,统筹谋划,多措并举,凝聚合力,注重实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坚持高位推进,全力筑牢未保体系“四梁八柱”
(一)强化领导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部署上来,切实把防范猥亵、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向基层发展、向纵深发展。
(二)高位统筹部署,强化引领保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10名县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2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涉及未成年保护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会议,各镇(街)、村(居)同步设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形成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未保”的领导机制,构建了一抓到底的组织框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健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加大走访摸排力度、数据比对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今年1-6月份,共保障孤困儿童1262人(其中:孤儿113人,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30人,重点困境儿童517人),总共累计952.45609万元。二是建立关爱帮扶青少年体制机制,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以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以及以群团组织、“五老”志愿者为主体的关爱保护网络等。
(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未保力量。设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0人。配备镇(街)儿童督导员21名,村(居)儿童主任1195名,成立儿童关爱社会组织33个,培育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队105个,实现市、镇街、社区、村居四级儿童关爱服务机构全覆盖。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以“三亮三学三做”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主任赋能行动。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通过定期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重点关注儿童面临学业压力、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落实发现报告机制,持续引导加强监护人、社会各界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心理关怀、心理健康常识普及等。组建“蓝·荷”专业化团队,选定熟悉未成年人办案规律,具备一定心理、家庭教育特长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为“蓝·荷”团队成员;在镇村层面,配备未保专干1620名,村(居)儿童主任1330名;在志愿服务方面,组建培养出一支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强化组织建设,筑牢预青工作的主阵地
(一)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位于滕州市民政局,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社工工作室、个案会商室、心理健康辅导站、家庭教育指导站、儿童权益保障站、儿童活动中心、临时监护室(男、女)等场所,努力打造集社工活动交流、重大个案会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疏导、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儿童临时监护、儿童娱乐活动等一体的综合性未成年人服务活动阵地,也是打造“心‘滕’你”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的策源地。
(二)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法庭。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实行圆桌审判,并将未成年被告人坐席由法官对面调整到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中间,便于未成年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充分沟通,以柔性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尤其是针对被性侵的被害人,只在庭审必要时一次询问,最大程度缓解、消除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避免二次伤害。实现“专业法庭办专业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三)打造特色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了西岗中学、鲍沟中学、洪绪中学、羊庄中学、龙阳中学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了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滕南中学、滕东中学等一批特色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每年可集中轮训未成年人学生2万余人,促进了我市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意识和道德品质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加强“市-镇-村”法治文化“园、街、带”建设,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508处,让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熏陶,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促进了我市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和道德品质的进一步提升。
(四)建立枣庄市首家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的“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是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综合性救助工作于一体的专门性场所,办公总面积600余平方米,分为会商室、“双飞燕”青春健康教育协会驻地、会客室、询问室、健康室、心理疏导室六大功能区。“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成立,加强了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助,提高了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有力维护了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汇聚工作合力,构建社会化关怀机制
(一)强化部门协调,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全网。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合力,积极协调各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成长,共同做好农村未成年人如何避免不法分子诱骗、防范侵害、抵御犯罪、防溺水等自我保护工作,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部门协作和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建立儿童服务共享资源库。收集整理教体、卫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对困境儿童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经费保障情况,梳理困境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全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库、资源库,共享全市各级各部门各领域服务资源。
(二)发动社会力量,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网。一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性侵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反拐卖教育、儿童防溺水教育、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新冠病毒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巾帼志愿者、社会团体等人员,努力做到送法到家,把普法材料送到千家万户,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教育家长做子女的表率和榜样,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动员全市社工站、社工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动参与春节、中秋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系列活动,开展“用心‘滕’爱·护童成长”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护宣传月活动、“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寒假春节期间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活动。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组建志愿服务队,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系统内团员、党员积极参与志愿帮扶服务活动,下沉一线,深入社区宣传相关福利政策,精准对接儿童需求,开展探访慰问、课业辅导、结对帮扶等活动。三是建强“社会护盾”,构建和谐社会。动员全市青少年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探访慰问、心理健康辅导、课业辅导、结对帮扶等活动。已成立滕州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帮扶志愿服务团”,并在13个镇街成立分团,长期开展扶心、扶智、扶技、扶困活动,以便更好的为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建优“网络平台”,维护清朗空间。持续开展“净网护苗”专项行动,排查属地网站、自媒体账号等,依法删除、屏蔽网络欺凌信息,举报删除有害信息,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等。充分利用政务媒体平台,对校园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加大对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内容的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建严“司法保护”,提供坚实保障。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最高限度保护”,切实提高一次询问的比例,减少二次伤害。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彩页、青少年学法读本。建实“政府关爱”,兜实保障底线。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累计受理各类诉求案件。开展“码上护未”行动,实现一码通办,促使我市形成“未成年人 保护共同体”。
四、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完善福利保障,增进“儿童福祉”
(一)抓好孤困儿童创新渠道,确保应保尽保。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让孤困儿童生活有保障。
(二)加固“助学工程”,助推学子求学梦想。及时掌握孤儿升入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习信息,及时纳入助学保障,按月发放福彩助学金,让孤困儿童有学上。
(三)实施好联合国基金会“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利用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利用、动员各职能部门、所属村居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下一步,滕州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性侵害工作呼吁我市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在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强化,创新上再突破,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全力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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