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329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17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高我市特殊儿童医保额度及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17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高我市特殊儿童医保额度及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
尊敬的李政玲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提高我市特殊儿童医保额度及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及特殊儿童群体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被鉴定为残疾儿童的群体中享受社会救助的名额少,救助年限短”的问题及“加大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及救助力度”建议方面。
滕州市民政局严格落实省市各级社会救助政策、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和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多举措做好特殊儿童(残疾儿童)救助保障工作。
(一)及时足额发放特殊儿童(残疾儿童)各类社会救助及福利保障资金
第一,及时足额发放孤困儿童(孤困儿童群体中的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每月10日前将当月保障金通过“一本通”发放完毕。今年以来,共保障孤困儿童中的残疾儿童179人,发放资金102.9万元。第二,及时足额发放特殊儿童(符合低保政策的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年以来,残疾儿童中享受低保55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491.9万元。第三,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残疾儿童)“两项补贴”。总共1984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88.8万元。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含残疾儿童),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含残疾儿童)和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含残疾儿童)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完成困难群众(含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提标工作
上半年,根据枣庄市民政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枣民字〔2024〕9 号)要求,社会散居孤儿(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1882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由1250元提高到1332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4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189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42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60 元提高到1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35 元提高到142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4月份已完成补发提标工作。
二、关于“加大社会层面的宣传力度”建议方面。
滕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统筹“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全面宣传省市各级社会救助政策、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和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大特殊儿童(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各类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一方面,市民政局积极督促指导各镇街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集中办理各类救助业务。另一方面,市民政局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社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二是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一方面,充分利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的有利时机,向群众宣传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并及时收集群众提出的各类咨询问题,持续跟进进行有针对性的咨询回访服务。另一方面,依托“滕州民政”微信视频号,制作发布多期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等各类政策解读专题视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各类社会救助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对促进特殊儿童救助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推进工作:
(一)继续做好特殊儿童(残疾儿童)各类社会救助及福利保障资金发放工作。继续发挥好社会救助政策对于特殊儿童的救助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资格认定等工作,确保该保障的儿童一个都不能少。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及福利保障资金,保障特殊儿童的基本生活。
(二)继续开展好孤儿健康关爱行动,开展查体活动。积极和卫健部门协调,为孤儿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查体服务。建立健全孤儿健康档案,切实做好孤儿的健康保障工作。为全市在保孤困儿童免费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对国家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进行保全,确保孤儿能够病有所医。
(三)做好镇(街)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素质和能力提升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儿童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继续组织全市镇(街)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进行线下或线上业务培训,以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为滕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滕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