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421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7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7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
尊敬的朱思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爱我市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现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积极坚持从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生活的需求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痛点”,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推动养老服务向深、向下延伸。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四同步”和统一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一、同步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特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我市已制定《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并已完成项目招标。我市两家中标单位已经开展摸底排查和“一户一策”施工,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及城乡地域差别等因素,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内容,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项目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费用标准原则上按照每户不低于 2000 元标准实施。预计7月底前,完成我市1066户的适老化改造任务。更好的解决老人日常生活中的困难,让老人生活更加舒适、便捷。提高生活舒适度、老人生活更安全、提高生活便利性、减轻儿女的负担。
二、同步推进农村幸福食堂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按照枣政办字〔2022〕58 号文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依托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幸福食堂,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通过“各级财政补助一点、村居集体自筹一点、老人子女承担一点、社会力量捐赠一点”的方式, 切实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要。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幸福食堂有23家,正在建设改造中幸福食堂有8家,预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可运营40家幸福食堂。
三、同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市、镇街、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市级层面,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市级敬老院,设在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全覆盖;在镇(街)层面,新建或依托现有敬老院发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当前覆盖率达到100%,优化整合4处镇级敬老院,转型为镇区域中心敬老院。在村(社区)层面,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四、同步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整合村镇医疗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重点打造居家照料、健康服务、档案管理为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上门巡诊、设立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诊疗保健等服务。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养老事业发展新要求,继续推动养老服务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障、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京沪高铁沿线养老集散中心,推进老年幸福型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