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69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标 题:特困人员救助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特困人员救助申报指南
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申报指南
1、办理条件:凡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①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①特困人员;②6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③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④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⑤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⑥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1245元/月/人,农村特困950元/月/人。
3、申报材料: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②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③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④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⑤其他必要材料。
4、办理时限:12 个工作日。
5、服务流程:个人申请→镇(街)受理、经济核对、入户调查→拟审批并公示→审批→发放保障金。
6、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服务窗口。
7、咨询电话:0632-582502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