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3704810032/2022-00268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08日
- 标 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指南
办理事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办理条件:(一)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二)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本市低保标准,但因医疗、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认定条件的。
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941元/月/人,农村低保824元/月/人。
3、申报材料: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②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③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④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⑤其他必要材料。
4、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5、服务流程:个人申请→镇(街)受理、经济核对、入户调查→拟审批并公示→审批→发放保障金。
6、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服务窗口。
7、咨询电话:0632-58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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