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8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08日
  • 标  题:滕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1年,中央、省级拨付给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577.6万元,枣庄市级财政补助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466.7万元,共计1044.3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覆盖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项目等。现将我局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77.6万元

(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1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精神障碍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43.9万元

我市该项资金用于拨付孤儿助学金及购买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巡访探视服务项目支出。

(三)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2万元

我市该项资金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项目及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项目支出。

(四)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5.1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5.1万元,根据《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厅字〔2019〕75 号)以及《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民函〔2019〕137 号)文件有关要求,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

(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8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52.8万元,该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明天计划”医疗康复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六)养老服务362.8万元

我市根据《枣庄市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枣财社〔2019〕45号),及时将省、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市主要用于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养老机构运营奖补项目。

二、枣庄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66.7万元

(一)惠民殡葬补助295.3万元

根据市级要求,我市需对去世居民免除居民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我市该项资金用于惠民殡葬。

)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77万元。

我市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

)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94.4万元

我市主要用于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养老机构运营奖补项目。

  

2022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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