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9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
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滕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2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19日开始,滕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已划转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滕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行为均为行政检查。
三、办理流程
详见滕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承办机构
滕州市民政局
五、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地点:滕州市民政局龙泉中路1516号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电话:0632-55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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