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669
- 主题分类:部门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滕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 标 题:滕州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基础,救助体系日益完善。一是围绕脱贫攻坚,印发了《滕州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了《关于做好贫困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工作的通知》,先后迎接了省、枣庄市等各级扶贫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脱贫攻坚等行业扶贫专项活动。二是社会救助领域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今年8月份开始,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与低保政策相关的惠民补贴业务同时下放到镇(街),切实增强镇(街)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效果显著。为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开展了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救助程序简化、提前发放各项救助资金等应急性工作。对医学隔离村困难群众可能出现基本生活遭受影响的情况,我局及时增拨临时救助备用金,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四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全市1026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看护、照料护理、送医陪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环境适应等居家照料服务。五是我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大幅度提升。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年5220元,较前一次提标,再一次提标幅度达21.4%,保障人口增加至11716户21283人,预计2020年度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约5786万元;城市低保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550元,保障人口增加至2188户4545人,预计2020年度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约180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至农村每人每年6786元,城市每人每月82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程度分别提高至2076 元、3460 元和6920 元。孤儿、困境儿童722人,发放基本生活费653.3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47.2万元;健全完善三级救助网络,加大街头巡回救助力度,救治救助流乞困难群众579起;发放3.2万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约3000万元、慈善救助金646.1万元;福彩销售实现1.5亿元。
(二)革故鼎新,养老事业迅猛发展。一是全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科学制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时转发各级养老机构老年人《防控指南》《就医指南》等规范,及时配发口罩、消毒液、酒精、热水瓶等防控物资。二是快速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目前,全市规模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9家,养老床位近7000张。以光大康养温泉小镇、金桂园康养中心等为代表的养老项目的建设,能够增加养老床位2000余张,将有效缓解我市养老床位不足的现状。同步推动养老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今年建成日间照料中心5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休闲、健身、娱乐等服务。三是认真做好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接收工作。积极同住建局和开发公司对接,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移交协议书,接收配套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四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养老院服务质量等方面对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通过督导,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固本强基,社会治理稳步推进。一是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行动,对村(居)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成功申报省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打造“三级五层”治理体系。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今年公开招录100名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社区治理补充专业力量,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年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通报未按规定报送行收费情况的协会43家。五是疫情防控期间,动员5千多名志愿者在城市社区、农村等地方参与防控值守、消毒消杀等,各类马甲在滕州大地上熠熠生辉,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完善机制,专项管理成绩显著。一是持续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区市间46块界碑勘察联检任务。圆满完成撤销东沙河镇设立东沙河街道的专家论证及各项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整理、利用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12处。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基本殡葬服务增项扩面提标,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500万元。编制《滕州市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全市布局公益性公墓、市综合殡仪服务中心和镇殡仪服务站。目前,已建成镇村级公益性公墓20处,正在开工建设13处,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市级城镇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1处。积极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创建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墓规范化建设管理取得新成效。三是升级改造婚姻登记服务设施,规范化、人性化、便捷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系统正式并入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在婚姻登记、联网协查、档案查询等方面极大的方便了婚姻登记当事人,使我市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更上一层楼。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婚姻家庭辅导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标本兼治,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成员联系支部、“三会一课”、“一把手”讲党课、定期述职述廉、“一岗双责”等制度,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让监管全过程“留痕”。强化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底线意识,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了全市民政部门、民政干部干干净净为人民服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由于滕州人口基数大,地域分布广,发展不均衡,救助渠道分散,社会救助尚有时效性不强、标准偏低等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二是由于规划滞后、土地和投入不足等制约,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低,发展不平衡;三是受封建传统思想和公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等因素影响,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推进难度大,乱埋乱葬、大操大办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受编制和地方财力限制,镇街民政还存在人员偏少、场所偏小、信息化程度不高、服务效能低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聚焦脱贫攻坚,坚决完成兜底保障任务。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政策的有机衔接,建立完善各类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应保尽保,不落一户,坚决守住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底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问题发生。
(二)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制度防线。根据不同群体的救助需求,建立完善政策,规范工作流程,提供多元化、针对性救助。继续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社助组织运行、社会救助数据支撑 “三大救助体系”,建立“一门受理”、“一证申请”、“一键核对”、“一体联动”“四大运行机制”,拓展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救助、强化组织结对关心关爱、促进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等“N种社会救助”方式。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探索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政策措施。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寻亲和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加快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年内投入使用。完成慈善募捐2300万元,福彩销售2亿元。
(三)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和改善基本社会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引领,以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为突破口,加快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带动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殡仪服务机构、殡仪车辆等规范化监管,科学编制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切实解决群众“殡葬难”问题。规范创新婚姻登记服务,营造庄重、温馨的服务环境。强化平安边界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及时清理整改不规范地名。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加强“民政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民政行政许可事项100%纳入“最多跑一次”及“一网通办”。坚持重心下移,统筹推进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五个民政”建设,着力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在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上获得大提升。
四、“十四五”时期的重大发展思路、工程项目的谋划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殡葬等民政事业,尤其积极扶持、支持“光大康养小镇”项目建设。
(二)建立规范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分析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医养融合发展、殡葬设施建设等民政工作突出问题,尤其坚决好土地、资金等关键问题,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突破“瓶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保证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落地。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内部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各类养老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民政事业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加强镇街、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加强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政策法规、业务等培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