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6126
  • 主题分类: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15日
  • 标  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一、二级每人每月175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一级每人每月160元,二级每人每月135元。

    残疾人两项认定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为具有滕州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为具有滕州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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