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4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执法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室、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合作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423房间
联系方式:0632-5888218
二、执法职责、权限
在滕州市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滕州市政务中心A416房间
电话投诉:0632-5888616
信件投诉:滕州市政务中心A416房间
邮件投诉:tzkjzh@163.com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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