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46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执法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室、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合作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423房间

联系方式:0632-5888218

  二、执法职责、权限

   在滕州市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滕州市政务中心A416房间

电话投诉:0632-5888616

信件投诉:滕州市政务中心A416房间

邮件投诉:tzkjzh@163.com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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