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792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成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21日
- 标 题:滕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滕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省、市双招双引考核工作部署要求,请积极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围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文件要求,技术合同登记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分为以下四类: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等);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
3、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委托咨询合同与常年咨询顾问合同等);
4、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等)。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
1、申报对象:由卖方(技术输出方)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认定登记点:由卖方在其依法注册地区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申报。如我市企业进行技术输出的,则由我市企业在滕州市科技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3、申报时限:履行期内的技术合同均可申报,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4、初次办理: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者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不能在一处或多个登记机构重复申报登记。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
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www.ctmht.net.cn),按照卖方须知说明进行申报。(以我市企业或机构作为技术输出方为例)
1、卖方用户注册:填写“卖方单位注册信息表”,由登记机构注册后取得用户名ID和密码PW;
2、登录及填写:凭用户名和密码从“合同卖方”登录,登录后选择“合同申请”,登记机构选择滕州市科学技术局,按提示逐项填写“合同登记申请”完成后提交;
3、审核登记:登记员网上审核卖方的“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认定、登记。在网上“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卖方用户和管理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审批结果。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享受政策
依据财税(2010)111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合同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也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性收入”,企业技术服务收入,企业研发费抵扣,申报科技奖励等事项的依据。
各镇(街)、市经济开发区要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及时主动做到应登尽登,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技术交易工作。市科技局将技术合同登记作为对各镇街“双招双引”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为镇街提供考核依据。(联系人:刘尚玉,联系电话:5888616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C楼507房间)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