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557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交通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10日
  • 标  题:滕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检查单 检查项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施主体
1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等。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等。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检查 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等。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是否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等。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驾培机构 投入教练车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范围相符;训练场地、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出租车客运企业 是否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是否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 对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的检测机构 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情况监督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具备检验检测能力,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检测报告;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报告进行检查确认等。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第二十八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3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城市公交企业 企业是否按照运营服务协议或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企业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4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涉路工程设施维护和管理情况,确保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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