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30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出租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621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出租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提案)
关于滕州市政协 第162186号 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文
刘大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案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向您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科通过出租车投诉热线、市长热线转派的投诉及日常监督检查中等发现,我市确实存在部分类似拒载、故意绕行、车容车貌差、不使用文明用语等“出租车不文明”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经核实,确实属实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科立即约谈相关驾驶员和出租汽车公司,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同时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查处,并将此类违规行为记入本年度出租汽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
下一步工作打算: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科将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提升文明服务质量: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客运出租车辆及驾驶员的源头管理,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开展自检自查和落实整改工作,改善车辆车容车貌和驾驶员仪容仪表差的问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遵章守纪,文明经营,为乘客的出行提供安全、文明、整洁的乘车环境。三是督促责任落实。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运营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规率高、卫生条件差及运营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汽车公司及其所属车辆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实行停业整顿。四是加大考核力度。以出租汽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为抓手,对存在“出租车不文明”现象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标准给予降级评定,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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